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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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公寓)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23-07-12 点击量:

学生宿舍(公寓)是学生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实施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第三课堂”。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创建安全、有序、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成立长江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委员会

由分管学生工作、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社会化公寓负责人和相关学生组织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学生宿舍(公寓)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协调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关系;监督、检查、考核相关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后勤保障部

二、修订长江大学宿舍(公寓)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管理与监督

将学校自有宿舍和社会化公寓统筹考虑,整体设计,统一管理和服务标准。逐个修订、规范校企双方关于学生公寓的租赁和管理协议,进一步明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理顺运营和监管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新形势、新发展、新问题,尊重学生的合理需求,修订出台新的长江大学宿舍(公寓)管理办法,确保宿舍(公寓)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三、推进长江大学宿舍(公寓)建设与服务保障标准化建设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考发达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的建设和服务标准,出台符合学校实际、内外统一、操作性强的标准,对建筑安全(栏杆高度等)、生活设施配备(洗衣机、电吹风等)、水电收费、维修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依据标准,每年暑期对宿舍(公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基本建设处

四、大力加强宿舍(公寓)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出台指导性文件,规范宿舍(公寓)工作人员的招聘要求;编制工作手册,拟定系统、科学、完备的人员培训方案,加大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培训服务精神、工作技巧、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把岗前培训与年度培训、专题培训相结合,使培训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

五、全面加强宿舍(公寓)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环境育人氛围

在宿舍管理委员会领导下,依托宿舍(公寓)组建学生社区,拟定多方参与、权责明确的环境育人工作方案,在社区党建、理想信念、安全教育、榜样示范、心理健康、人文素养等方面开展整体建设,大力营造环境育人氛围,把学生宿舍建设成环境育人的高地。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保障部、团委、各学院

六、充分发挥学生在宿舍(公寓)管理中的作用

在宿舍(公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完善大学生安全文明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机构设置,由学生工作部进行指导,负责学生社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工作;统筹规划,为各学生社区配备办公条件、指导教师,编列预算,保障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学生在宿舍(公寓)管理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在各学生社区建立安委会分会,由各社区楼长、层长组成,开展日常教育、检查和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保障部、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