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江大学“绿色通道”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长江大学专设“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只要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短信或回执单,或者持有学生本人承诺并签字的《长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716-8060591
资助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学生资助中心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东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303室
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目前我校可受理的助学贷款仅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本科生、研究生、专升本、第二学位)或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县(市)教育局相关资助部门。
三、未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暂时不能全额交清学费、住宿费的新生
未申请上生源地助学贷款,暂时不能全额交清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向年级辅导员申请学费、住宿费缓缴,年级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报学生资助中心统计为“学费缓交”,缓交时间至入学当年12月15日。至当年12月15日仍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的本科新生,需向年级辅导员再次申请,履行审批手续。
此外,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的日常生活困难,激励全体本科学生发奋成才,学校设立了众多奖助学金,可详见《学生手册》——办事指南——学生资助,并常年提供近千个校内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完全可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