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科生资助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策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资助管理与育人相结合、满足学生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起了务实、高效、有序的本科生奖励与资助体系,为我校学子实现人生理想奠定坚实的平台。
1.以优异的成绩获取各类奖助学金
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长江大学奖助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各类奖助学金的评比,都以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为重要参考进行评比,请同学们努力学习,获得各类奖助学金,为学业发展赢得发展资本。
奖励 |
名称 |
标准元/人 |
评选比例及对象 |
国家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0.3%,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4.7%,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
国家助学金 |
2200-4400 |
28.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
3300 |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
学校 |
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
10000 |
0.05%,学习成绩优异学生 |
长江大学奖学金 |
1000-4000 |
2.0%,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
学院单项奖学金 |
200-1000 |
25.0%,单项优异或综合成绩优秀学生 |
社会 |
顾正新生奖学金、德贵奖学金、广州校友会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武鹏奖学金、艾利尔奖学金、美琪奖学金、叶秀进新生奖学金、前升奖学金、汉科星光奖学金、孔昭瑞两创奖学金、95机制校友奖学金、晟智奖学金、资环之星奖学金、李建华奖学金、“汉科星光”优秀新生奖学金、“油院之星”奖学金、佰胜奖学金、天使之光奖学金、树梁之路奖学金、九歌诗会奖学金,等20多项 |
1000-10000 |
2.5%,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 |
顾正新生助学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广州校友会助学金、汉科星光助学金、李建华助学金、佰胜助学金、荆州瑞邦教育助学金、红安惠农学子助学金、宁夏燕宝助学金、树梁之路助学金、道森助学金、海太欧林助学金、晋远助学金、湖北省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勤帮困助学金,等10多项 |
2000-10000 |
1.0%,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热爱公益、励志上进的学生 |
2.争取资助缓解经济压力
部分同学为缓解经济压力,可以选择申请补贴、参加勤工助学或选择有补偿性的就业方式,争取必要的支持。我校在不同阶段,有以下类别资助形式:
类别 |
对象 |
资助方式 |
发放方式/ 补偿年限 |
发放时间 |
备注 |
勤工助学 |
困难生 |
80-240元/月 |
按月支付 |
月底 |
学院资格审查、落实 |
困难补助 |
特困生 |
300-3000元/人 |
一次性 |
申请当月 |
长江大学特困学生救助专项基金助学金 |
特困生 |
一般按资助申请所需费用的10%给予资助,申请救助的金额每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累计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
一次性 |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 |
学院申请,学校审核,基金管理委员会表决,公示无异议 |
学 生 服义务兵役 |
毕业生 |
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
全部学制 |
审批次年5月 |
国家拨款, 学校代发 |
在校生 |
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
已就读年限 |
审批次年5月 |
直招士官 |
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
已就读年限 |
审批次年5月 |
退役复学 |
学费补偿 |
再就读年限 |
审批当年12月 |
退役士兵 |
学费补偿 |
按学年补偿 |
审批当年12月 |
湖 北 省 艰苦地区 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 |
毕业生 |
获得编制且到岗满1年后逐年发放,每年补偿学费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 |
全部学制 |
湖北省 学生资助中心确定时间 |
政策依据:《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鄂财教规[2018]1号) |
新疆 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 |
毕业生 |
每年补偿学费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 |
全部学制 |
自治区教育厅 确定时间 |
政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 |
西 藏 “免补生” |
在校生 |
6600元/人(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补助3000元)。 |
一学年一补 |
自治区教育厅确定时间 |
在区外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学生,自行申请。 |
新生入学资助 |
特困生 |
入学报到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
省内院校录取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每人1000元 |
县级教育 部门 |
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 咨询办理 |
3.争取贷款完成学业
国家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请同学们充分用好国家政策,为父母减轻压力,争取贷款助学,完成大学学业。
另,我校无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如有贷款助学的需要,务必在生源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长江大学学生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 0716-8060591 邮箱: xszzzx@yangtzeu.edu.cn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东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