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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作者: 时间:2023-08-20 点击量:

我校本科生资助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策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资助管理与育人相结合、满足学生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起了务实、高效、有序的本科生奖励与资助体系,为我校学子实现人生理想奠定坚实的平台。

1.以优异的成绩获取各类奖助学金

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长江大学奖助学金和企业奖助学金,各类奖助学金的评比,都以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为重要参考进行评比,请同学们努力学习,获得各类奖助学金,为学业发展赢得发展资本。

奖励

名称

标准元/人

评选比例及对象

国家

国家奖学金

8000

0.3%,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4.7%,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国家助学金

2200-4400

28.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3300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学校

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10000

0.05%,学习成绩优异学生

长江大学奖学金

1000-4000

2.0%,学习成绩优秀学生

学院单项奖学金

200-1000

25.0%,单项优异或综合成绩优秀学生

社会

顾正新生奖学金、德贵奖学金、广州校友会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武鹏奖学金、艾利尔奖学金、美琪奖学金、叶秀进新生奖学金、前升奖学金、汉科星光奖学金、孔昭瑞两创奖学金、95机制校友奖学金、晟智奖学金、资环之星奖学金、李建华奖学金、“汉科星光”优秀新生奖学金、“油院之星”奖学金、佰胜奖学金、天使之光奖学金、树梁之路奖学金、九歌诗会奖学金,等20多项

1000-10000

2.5%,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

顾正新生助学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广州校友会助学金、汉科星光助学金、李建华助学金、佰胜助学金、荆州瑞邦教育助学金、红安惠农学子助学金、宁夏燕宝助学金、树梁之路助学金、道森助学金、海太欧林助学金、晋远助学金、湖北省教育基金会大学生助勤帮困助学金,等10多项

2000-10000

1.0%,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热爱公益、励志上进的学生

2.争取资助缓解经济压力

部分同学为缓解经济压力,可以选择申请补贴、参加勤工助学或选择有补偿性的就业方式,争取必要支持。我校在不同阶段,有以下类别资助形式:

类别

对象

资助方式

发放方式/

补偿年限

发放时间

备注

勤工助学

困难生

80-240元/月

按月支付

月底

学院资格审查、落实

困难补助

特困生

300-3000元/人

一次性

申请当月

长江大学特困学生救助专项基金助学金

特困生

一般按资助申请所需费用的10%给予资助,申请救助的金额每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累计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一次性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

学院申请,学校审核,基金管理委员会表决,公示无异议

服义务兵役

毕业生

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全部学制

审批次年5月

国家拨款,

学校代发

在校生

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已就读年限

审批次年5月

直招士官

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已就读年限

审批次年5月

退役复学

学费补偿

再就读年限

审批当年12月

退役士兵

学费补偿

按学年补偿

审批当年12月

艰苦地区

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

毕业生

获得编制且到岗满1年后逐年发放,每年补偿学费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

全部学制

湖北省

学生资助中心确定时间

政策依据:《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鄂财教规[2018]1号)

新疆

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

毕业生

每年补偿学费总额的1/3,连续3年补偿完毕。

全部学制

自治区教育厅

确定时间

政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3号)

西  

“免补生”

在校生

6600元/人(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补助3000元)。

一学年一补

自治区教育厅确定时间

在区外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学生,自行申请。

新生入学资助

特困生

入学报到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省内院校录取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每人1000元

县级教育

部门

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

咨询办理

3.争取贷款完成学业

国家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请同学们充分用好国家政策,为父母减轻压力,争取贷款助学,完成大学学业。

另,我校无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如有贷款助学的需要,务必在生源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长江大学学生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 0716-8060591     邮箱: xszzzx@yangtzeu.edu.cn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长江大学东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