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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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学生缴纳2023-2024学年学费等费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20 点击量:


各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生“先缴费、后注册”精神,按《长江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方便我校学生缴费注册,现将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缴费平台进入方式

学生可通过手机和电脑两种方式进入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1.手机端(推荐使用)

关注“长江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首页界面右下角“网上缴费”进入“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实现网上缴费,或者根据各学院提供的支付平台二维码,使用微信扫码进入“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为防范金融风险,计划财务处已通过“长江大学学费管理群”QQ群发布了“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各学院获取二维码后务必通过安全、可靠的渠道告知学生。

2.电脑端 

搜索长江大学”,进入网页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校内导航-行政机构找到 “计划财务处,然后点击快速通道的“网上综合缴费平台”,进入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实现网上缴费。

(二)缴费操作说明

1.基本操作(学费、住宿费、体检费):进入缴费平台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直接点击“登录”。登录后,核对学号、姓名等信息后再进行缴费。  

2.特殊操作(大学生医保费):进入缴费平台界面,手机端用户点击左上角“报名系统”,电脑端点击右上角“报名系统”,在“报名项目”里选择“大学生医保费-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提示登录缴费。

3.重要提醒:收款方唯一名称为“长江大学”,除银行缴费界面外,本系统不需要学生输入银行卡号信息,银行缴费系统也不会要求学生升级银行密码等,请勿将个人银行信息透露给他人。支付平台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yz+身份证后六位,身份证号有字母‘X’的需大写,留学生和未提供身份证的初始密码为yz000000

(三)2023级新生缴费须知

1.新生缴费首选“长大迎新”系统缴费,具体操作见入学须知;

2.迎新系统关闭后按照前述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二、缴费时间 

所有学生于915日前完成缴费 如若延迟缴费会影响学年注册及选课。

三、缴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学生收费项目及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北省发改委审批核准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学费按照“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办法收取,除学籍异动学生外在籍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均按上学年标准缴纳2023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见入学须知,具体金额可在缴费系统查看。

住宿费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对应的标准收取。

代收费:1.体检费110元荆价管[2017]73号),此项目仅对新生收取。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80/·医保发[2023]24)。

学生自愿参保并选择缴费

已在生源地办理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不再重复缴费

在籍学生以前学年欠费: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缴费系统会显示欠费金额。

四、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项说明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11月份中下旬才能到帐,各学院务必将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后报学工处研究生院。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贷款尚未到账前不影响正常注册及选课。

五、缴费票据提供

学生缴费后系统会自动提供电子财政票据,学生查询电子票据后可自行保存或者打印。电脑用户进入缴费平台后在菜单栏点击交易查询→已交费查询→票据查询;手机用户进入缴费平台后点击左上角菜单→已缴费查询→学费缴费→电子票据查询。

六、缴费事项咨询 

学生缴费相关事项请咨询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306室),咨询电话:0716-8060587,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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